外媒3月25日消息:周一印尼总统办公厅(KSP)要求政府考虑改变棕榈油国内市场义务(DMO)政策,将其改为基于产量而非出口。
印尼总统办公厅经济事务官员埃迪·普里约诺(Edy Priyono)周一(3月25日)表示,国内食用油价格上涨是由于DMO的实现率较低。
由于毛棕榈油及衍生产品出口市场低迷,出口商履行DMO出口额度的比例较低,意味着在出口市场不景气时,以出口为导向的政策效果就会减弱。
因此KSP要求贸易部、国家食品局以及海事投资协调部重新评估DMO政策,一种选择是将DMO与国内产量挂钩,而不是出口。也就是说,如果生产商生产一定数量的毛棕榈油和衍生品,就必须将一定比例的食用油在国内市场销售。
根据目前的DMO政策,印尼棕榈油生产商需要在国内市场销售一定数量的棕榈油,才能获得相应比例的出口配额。自2023年5月起,印尼公司每在国内销售1吨棕榈油,可获得4吨棕榈油的出口许可。如果生产商以包装食用油的形式在国内销售,配套系数会更高。
印尼贸易部国内贸易总局官员班邦·维什努布罗托表示,今年印尼食用油的DMO销售量一直在萎缩。2024年1月仅仅销售212,116吨,相当于月度目标30万吨的70.7%。2024年2月,DMO销售量降至131,486吨,仅完成月度目标的43.8%。2024年3月的前三周,DMO销售量进一步下降至85,890吨,即当月DMO目标的28.6%。由于食用油的国内销售数量持续下降,导致食用油国内销售价格超过了政府制定最高销售价格14,000印尼盾/升。
印尼贸易部表示,三月第三周,印尼全国的散装食用油零售均价为每升15,828印尼盾,比一周前上涨0.8%;Minyakita品牌的包装食用油价格也上涨0.4%,达到每升15,775卢比。印尼全国12个省份29个市的散装食用油价格涨幅超过5%;Minyakita包装食用油价格涨幅超过5%。
印尼在2022年开始启动DMO政策,迫使出口商在国内市场销售一定数量的食用油,以便国内民众能以实惠价格获得食用油。
今年1月份时,印尼贸易部国内贸易司司长赛义兰德拉表示,印尼公司在2023年根据国内销售义务(DMO)政策在国内销售326万吨棕榈油,相对应的出口许可证数量为2520万吨。在已发放的出口许可证总量中,约有620万吨尚未实现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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