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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产能调控政策体系④
发布时间:2025-06-30 10:37来源:一凡帝诺维奇


4,加强饲料监管

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是个世界性难题。全世界每年生产的抗生素中70%用于养殖环节。由于过量使用抗生素且不能严格执行休药期,造成畜禽产品中抗生素残留超标问题严重,而且一些不能被畜禽吸收的抗生素随着动物粪尿排放,则会污染环境和地下水,不仅有可能进一步污染粮食蔬菜等,也有可能破坏自然界的微生物平衡。
我国养殖环节抗生素用量低于美国、加拿大和南美国家,但由于养殖环节休药期制度执行不到位,畜禽产品抗生素残留超标问题时有发生。有关部门一方面加强休药期宣传和监管,一方面加强对畜禽产品抗生素残留的检测,畜禽产品抗生素残留超标问题逐渐改善。同时为了避免养殖环节添加的抗生素使人产生抗药性,我国将人用抗生素和兽用抗生素进行了严格区分,养殖环节只能使用兽用抗生素。为了进一步解决养殖环节抗生素滥用问题,2021年1月1日起,饲料企业对外销售的饲料和养殖场户自配料中均不得添加抗生素和促生长药物。
此次禁令公布后,兽用抗生素用量整体萎缩,但是为了提高畜禽的抗病能力,中药、植物提取物、微生物制剂、酶制剂、酸化剂、噬菌体、寡糖、抗菌多肽等产品被广泛使用,整体上确实在减少抗生素用量的情况为稳定了行业的生产效率。但是由于监管不到位,目前市场上充斥着大量未经国家兽药、饲料、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认证的抗生素替代产品。这些非法产品在动物体内的代谢原理不清晰,用法用量不明确,停药期不确定,在畜禽体内的残留无法评估,不仅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而且同样存在随畜禽粪便排出后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的风险。
为了保障猪肉食品安全,同时配合全国人大的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农业部刚刚启动的“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中就将饲料执法列入重要范围。农业部可以借助这次机会,加强休药期制度的宣传和监管,加大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的监测力度,加强对非法替代产品的监督检查,持续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5,加强检疫监管
农业部最近几年连续开展了多轮动物检疫专项检查行动,通过加强对生猪出栏、交易、运输、屠宰等全过程检疫的监管,有效推动了基层检疫检疫工作的规范化,提高了产地检疫率和定点屠宰率,有效降低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今年春节后开展的生猪检疫专项行动,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二次育肥行为,抑制了二次育肥的积极性。
在非瘟疫情后,为了快速恢复产能,很多地区对生猪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标准有所降低,有些地区甚至长期没有检查。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是否合格不仅决定着自己的疫病防控能力,而且还影响着附近区域的疫病防控。农业部未来可以开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专项行动,对全国生猪养殖场的防疫条件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防疫条件的养殖场依法要求其整改或关闭,提升行业整体疫病防控能力。
目前我国生猪产地检疫率仍然偏低,产地检疫作为生猪流通体系的起点,是否能够严格管理关系着后续的育肥、二育、屠宰等环节的监管是否能够取得成效。虽然存在着机构改革导致的检疫与执法分离、基层检疫人员数量不足经费短缺等各种客观原因,但随着我国规模化程度的提升,散养户的减少,检疫监管的难度也在下降。尤其对于故意逃避检疫的行为更要加大打击力度。
运输环节是我国生猪疫病传播的主要途径,对于生猪运输车辆的洗消监管长期不能严格执行,同时也是对逃避检疫、动物卫生违法等行为监管执法的主要环节,是确保动物检疫能够全流程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一方面需要加强对生猪运输车辆的监管,引导督促其按规定清洗消毒,另一方面对于运输环节的违法行为要加强主动执法,提高监管效率。
近期,我国很多地方进行机构改革,将动物检疫职能和动物卫生执法职能分离,有的地方动物检疫职能与植物检疫职能合并,有的地方则将动物检疫职能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职能合并,动物卫生执法职能则与农业部门下属的其他执法职能合并为农业综合执法部门。机构改革后短期必然会造成权责不清、沟通协调不畅等问题,导致监管能力下降。农业部门可以以今年的全国人大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为契机,结合本次“绿剑护粮安”专项行动,提高对动物检疫相关执法监督工作的要求,通过加大监督和执法的工作力度,以案代练,在短时间内大幅提升检疫相关工作能力,助力本次生猪产能调控工作。
6,加强屠宰监管
虽然近几年生猪定点屠宰比例持续提升,但是整体定点屠宰率仍然偏低。除了自宰自食和偏远地区运输困难等客观困难影响定点屠宰率外,私屠滥宰和屠宰企业违规收购生猪瞒报屠宰量是导致定点屠宰率偏低的主要原因。这其中存在很大的屠宰染疫但未发病、病猪、死猪等问题猪的风险,可能造成疫情传播,并影响食品安全。
对生猪屠宰行业的监管是农业部门保障猪肉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口。加强屠宰监管,除了本次“绿剑护粮安”专项行动提出的重点打击私屠滥宰和屠宰过程中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外,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违规采购无证生猪、帮助二育违规销票等违法行为也需要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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