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作为生猪养殖行业的主管部门,自身职权内的监管范围非常广,从养殖场的选址、动物防疫条件认定;到种猪引进,品种认定,种猪交易;再到养殖环节的饲料、兽药使用,免疫流程的监管;直到销售时的出栏检疫,销售后的屠宰,猪肉药残检测等,覆盖生猪养殖的全流程各环节,也是生猪产能调控体系中最重要的执行部门。在本次生猪产能调控行动中,农业部不仅要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制订并执行相关政策,完善生猪产能调控政策体系,而且要协调发改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在产能有效调控和行业长期稳定发展间找到平衡。中国各行业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各级政府有可能层层加码,导致政策过度执行,反而对行业产生负面影响;同时我国目前基层政府人少事多没钱造成行政效率较低,很多政策又难以严格执行,同样影响政策效果。生猪养殖行业此前多次经历过环保、土地、信贷、收放储、食品安全等领域的整治,农业部深知政策过度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对行业的影响。因此农业部需要对行业现状有深刻清醒的认识,结合目前行业的实际情况;同时对政策效果有清晰准确的预判,既考虑到可能被层层加码的风险,也考虑基层的执行效果打折的后果,既要保证本次生猪产能调控取得预期的结果,也要保证不影响生猪行业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在此基础上,不仅指导农业部自身调控政策的范围和力度,还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有关调控政策的范围和力度。非瘟疫情后,农业部通过多种方式加深了对生猪养殖行业基本情况的了解。①构建了覆盖范围更广的监测体系。一方面,农业部通过规模养殖场直连直报系统的建设和运营,基本掌握了全国规模以上养殖场每月的生产经营情况,目前行业规模化率已经超过70%;对于散养户,则通过监测四万个样本村数据掌握基本情况。综合这两部分的数据,农业部对生猪养殖行业基本情况了解的细致和全面程度可谓是史无前例的。②集团企业占比快速提升。掌握集团的情况基本就能掌握行业三分之一产能的情况。尤其是上市公司有公开的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内容更加详尽细致,相比直连直报系统的数据也更加可信。和投资者交流内容的披露,也使得农业部对集团情况的了解更加深入。③月度会议了解更多情况。农业部每月召集集团企业、三方数据机构召开生产情况分析交流会。三方机构虽然普遍样本数量偏少,但是与生猪经纪人、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经销商、主播等行业相关从业人员的关系较为紧密,对行业的生产情况和行情有更及时有效的趋势性判断。通过组织月度生产分析会,农业部对企业和行业实际生产情况进行更加细致的了解。
④组织全面调研和座谈。农业部经常组织线下或线上调研和座谈。通过组织对行业专家、各级政府和各级农业部门、行业及上下游不同规模的从业人员、消费者、证券期货分析师等各种行业相关从业人员的座谈,对各方意见和诉求有更为全面的了解。通过组织各种深入基层的调研,对行业的了解更加细致深入。保障粮食安全是目前我国农业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任务,没有之一。而土地作为粮食生产最重要的基础,习总书记提出“要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同时提出“要统筹考虑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保障、农民增收的关系,留出一定过渡期”。因此,在过去几年,为了保障猪肉供应,对于养殖用地并未严格监督审查,除了基本农田的占用被严格监管处理外,其他养殖业违规占地问题仍十分普遍。目前,生猪基础产能已经十分稳定且较为充足,猪肉供应可以得到保障,同时目前正处于生猪产能调控阶段,正是处理养殖业违规用地的良好时机。机构改革之后,农村农业用地的监管权限移交给了农业部门,因此,监管养殖违规用地也算是农业农村部的职责。对于散养户,由于其占地规模普遍较小,现行法律也没有对散养户的用地、建设等明确规定,同时出于农民增收的考虑,对于目前仍在正在生产的散养户可以暂时不进行监管。而且散养户持续退出是历史必然趋势,不需要政策额外加力。但是对于已经废弃,或者长期没有生产的散养户养殖场,尤其是涉及到违规用地的,可以进行集中清理拆除。中小规模场应该是这次整治的重点。非瘟疫情后,为了快速恢复产能,地方政府对养殖场建设审批较为宽松,除了占用基本农田的底线很难突破外,违规占用一般耕地的现象十分普遍,对于违规占用耕地,违规取得养殖场建设许可的,应该一律进行拆除,恢复为耕地。同时非瘟疫情后,中小规模场也在持续退出,大量的养殖场长期闲置,对于这类长期闲置的养殖场,可以引导养殖场主主动拆除恢复为耕地。对于集团养殖企业,由于长期被监管部门和舆论关注,违规用地的可能性并不大。但是可以通过本次行动进行用地审查,给集团企业一颗定心丸。*本文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0371-6335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