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养殖生猪企业动态> 正文
正邦科技:2020上半年净利润24.17亿元 同比增长979.24%
发布时间:2020-08-28 08:42来源:公告


正邦科技8月28日公布2020年半年度报告。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宏观经济环境

2020年上半年,我国受到了新冠肺炎疫情及国内外复杂政治经济环境的多重考验,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向好,经济呈现稳步复苏态势,基本民生得到了有力保障,市场预期总体向好。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初步核算,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45661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降1.6%。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下降6.8%,二季度增长3.2%。从环比看,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1.5%。农业生产方面,上半年,猪牛羊禽肉产量下降10.8%,降幅比一季度收窄8.7个百分点;其中,禽肉产量增长6.8%,增幅提高5.7个百分点;羊肉、牛肉、猪肉产量分别下降2.5%、3.4%、19.1%,降幅分别收窄5.2、3.0、10.0个百分点。生猪产能持续恢复。二季度末,生猪存栏33996万头,比一季度末增长5.8%。

尽管2020年上半年生猪产能持续恢复,但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我国生猪的供给缺口仍然较大,与上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生猪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2020年1-6月全国活猪均价为33.90元/公斤,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136.95%。

饲料方面,受下游生猪产能持续恢复影响,生猪饲料价格较上年同期涨幅明显,饲料需求持续增长,饲料价格总体向好。

(二)公司经营分析

2020年1-6月,公司共实现销售收入165.5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79.24%。各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如下:

主要产品

销量(万吨/万头)

销售收入(亿元)

毛利(亿元)

数量

同比变动

金额

同比变动

毛利率

比上年增减

毛利额

同比变动

饲料

196.51

-7.74%

56.14

-6.27%

10.40%

-0.08%

5.84

-7.05%

猪饲料

108.12

-15.61%

35.96

-12.99%

12.97%

--

4.67

-12.99%

禽饲料

74.99

0.93%

15.85

1.47%

4.93%

0.08%

0.78

3.14%

养殖

272.54

-11.90%

107.12

137.26%

35.72%

33.52%

38.26

3750.47%

兽药

/

/

0.42

-51.06%

34.76%

-4.00%

0.15

-56.11%

注:上述饲料、养殖、兽药板块销售数据,均为外销,未统计内部使用量。

1、饲料业务

报告期内,受年初国内新冠疫情导致的部分地区饲料运输受阻、以及下游生猪存栏量较上年同期下降影响,公司猪饲料销量同比下降15.61%。尽管报告期内,猪用饲料市场容量下降,但是国内生猪存栏量在报告期内呈增长态势,公司仍将继续大力推动猪料业务的快速发展。报告期内,公司针对现有非洲猪瘟疫情,始终以发展为前提,即重视风险,更看重风险中蕴含的机遇;公司饲料事业部组建专业“防非复产”小组,开展闪电复产服务50步(复产前期13步—复产前猪场复盘报告,复产进行时25步—”洗、消、杀”流程,猪场进猪服务12步—标准化管理),提升服务竞争力,积极帮助养殖户开展复产工作,为客户开发奠定扎实的基础。

2、养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优化种群结构、快速增加种猪群体数量这一工作重心开展工作。

首先,公司持续完善生物安全防控体系,通过“四区五流”为猪场安全生产打造铜墙铁壁,并广泛运用物联网、智能化技术,配套严密的防控非洲猪瘟管理流程,经受住非洲猪瘟和新冠疫情的严峻考验,实现生猪出栏量272.54万头,商品猪出栏均重保持在高位。

种猪方面,公司通过加强内部选种选育、外购等方式,快速增加种猪群体数量,为快速扩大生猪产能提供种猪资源,另一方面,公司加快了低产种猪淘汰力度,引进国外原种优质种猪,优化种群结构,提高种猪质量,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从国外引进2520头原种猪,并计划继续国外引种,持续优化种群结构,为提高种猪质量打好基础。

在后台支持方面,公司在组织架构、人才储备、激励机制、融资、投资方面均为生猪产能扩张进行相应调整。在组织架构方面,公司对养殖板块进行了管理架构调整,组建了更强大的职能部门支持生产经营;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构建了对干部团队、专业团队、基层员工团队、大学生团队的100%培训认证体系,极大提高了各层级团队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业务管理能力,逐步形成一个自我迭代、自我优化的队伍;在激励机制方面,股权激励对象进一步下沉到猪场场长、猪场分场场长、服务部主任及技术员等基层业务单元的核心骨干层级。报告期内完成了总金额16亿元的可转债发行工作,近期又披露了总额为75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计划,两次再融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养殖产能扩张领域。公司还通过新建、租赁、代建、发展合作养户等方式,不断扩大生猪可用栏舍面积。

综上,养殖业务部通过不断梳理和优化流程,健全各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体制机制,努力实现生猪养殖规模的快速增长。

2020年度,公司生猪出栏900-1100万头的经营目标保持不变。

3、兽药业务

报告期内,国内生猪存栏量较上年同期大幅下滑,兽药行业产值恢复缓慢,市场需求下降明显,受此影响,兽药销售收入同比下降51.06%。公司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重点针对国内养猪产业市场集中度快速提升,规模养殖场发展迅速的特点,加大了重点集团客户的开发力度,成立南、北两个集团客户开发组织,针对重要市场和重点客户进行重点突破,为后续抢占优势市场和快速提升市场份额打下坚实基础。

(三)生猪养殖经营模式分析

生猪养殖是公司主营业务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生猪养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7.12亿元,同比增幅137.26%,生猪出栏量为272.54万头,市场占有率仅为1.09%(根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报告期内,全国生猪出栏量为25103万头),成长空间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生猪养殖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有两种:自繁自养模式和“公司+农户”合作养殖模式:

1、养殖模式内容

(1)自繁自养模式是指以自营方式管理和经营猪场,该模式主要有自营繁殖场和全程自繁自养场两种,自营繁殖场的主要产品是仔猪,全程自繁自养场的主要产品是肥猪。

(2)“公司+农户”模式是一种轻资产扩张模式,即在公司的繁殖场周围一定区域内,发展若干合作养殖农户,公司为农户提供仔猪、饲料、兽药、全程养殖技术指导和管控,公司负责生猪销售,并承担肥猪销售的市场风险,合作农户负责育肥阶段猪场的建设投资、生猪育肥饲养工作,不承担生猪养殖的市场风险。该模式的核心是融合了公司成熟的猪场管控技术及环保建设优势、品牌优势、完整的产业链优势、养殖技术优势及肥猪的销售优势,并结合了农户的固定资产建设、土地资源、养殖责任心要素,该模式可突破自建猪场的资金瓶颈,推动公司生猪养殖业务以更快速度扩张。

2、公司自繁自养模式的主要优势有:

(1)公司制定统一的猪场建设标准及养殖设备,生猪养殖机械化程度能大大提高,实现自动化的生产工艺,养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公司严格实施统一管理,易于控制质量及生产指标;

(3)公司制定统一的疾病防疫标准,可较大程度地杜绝疾病的传播;

(4)全程自动化,工艺水平提高。

3、公司自繁自养模式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由于该模式需要有符合生猪养殖要求的成片土地做支撑,而符合要求的土地资源较为稀缺,成为该模式快速发展的制约因素。

(2)由于该模式对资金各方面要求很高,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规模快速扩张。

4、“公司+农户”合作养殖模式的主要优势:

(1)轻资产运作,公司资金投入少;

(2)由于资金投入少,模式易复制,可实现生猪规模的快速扩张;

(3)养户严格按照公司要求自建猪舍,自主经营,容易激发养户的猪场管理责任心,降低委托代理风险;

(4)合作猪场必须配备相应面积的排污果林或鱼塘,实现绿色循环经济和模式的可持续发展;

(5)盘活农村地区闲置土地资源,增加就业,容易获得政府支持。

5、“公司+农户”合作养殖模式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养户的道德风险:在市场生猪价格高于约定回收价时,可能会有养户偷卖肥猪的情况。公司通过合同约束、猪场生产资料的簿记建档及深度技术服务,为养户提供全面养殖技术输出,并通过猪场管理软件,实时监控跟踪合作养殖户的猪场动态信息,有效预警,防范养户道德风险发生。

(2)市场风险:在市场生猪价格低于约定回收价格时,公司可能面临猪价倒挂的市场风险。公司通过生猪行情预判、成本控制,合理设置生猪回购价格,在确保养户获得合理收益的基础上,降低公司市场风险。

6、合作养殖户数量、规模及区域分布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育肥商品猪主要通过“公司+农户”模式养殖,合作养殖的农户一般每年出栏2批左右的生猪。截止报告期末,与公司签订合作意向协议的养殖户总计7500户,其中,有生猪存栏的合作养殖户4200户,剩余养殖户主要是处于空栏期或根据公司生物安全防控标准进行技术改造的新签协议养殖户。报告期内,公司合作养殖户的年出栏规模以1000-5000头为主,占比78%;年出栏规模1000头以下合作养殖户占比为15%;年出栏5000头规模以上的合作养殖户占比为7%。报告期内,“公司+农户”模式的发展区域主要以南方为主,其中,华南、华中、华东、西南地区占比70%,北方区占比相对较少,华北、西北、东北地区占比为30%。

7、向合作社或农户等个人采购情况及向合作方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合作社或农户等个人的采购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金额的比重较低,未超过5%。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合作方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的情况。


0
广告
广告
广告
本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 2011 www.boyar.cn 博亚和讯
京ICP备13008321号-1
公安部备案 11010802029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