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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生股份:继续布局养猪,拟受让双鸽食品5个生猪项目
发布时间:2020-06-29 13:29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王思炀)6月28日,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益生股份(002458)”)发布公告称,与河北双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鸽食品”)已就生猪养殖方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受让双鸽食品5个生猪项目,并向其销售猪产品。

  根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益生股份将养殖各代次母猪,并按双鸽食品的需求,向其销售三元、阉公及淘汰母猪仔等猪产品。同时,益生股份计划以合理价格受让双鸽食品拟建的双鸽行唐生猪养殖场项目、在建的赞皇分公司双鸽赞皇养猪场项目、灵寿分公司猪场项目、石家庄润鑫养殖有限公司育肥猪场项目、无极分公司猪场项目等5个项目。

  资料显示,双鸽食品主营生猪屠宰和养殖销售、种畜禽生产、酱卤肉制品和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的生产等。而益生股份主营产品则为父母代肉种鸡雏鸡、商品代肉鸡雏鸡、种猪、商品猪、乳品、有机肥、农牧设备等。2019年年报显示,益生股份鸡收入占比93.38%,猪收入占比1.26%。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虽然猪产品收入在益生股份整体营收中占比较小,但益生股份曾在2019年年报中提及,未来要实现鸡、猪的双轮驱动,以提高抵御风险和盈利的能力。益生股份认为,本次与双鸽食品就生猪养殖方面展开的战略合作,也将有利于自身扩大种猪规模,加快主营业务发展。

证券代码:002458证券简称:益生股份公告编号:2020-057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就本框架协议下的具体合作事宜,最终以正式签署的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2、本框架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生股份”)于近日与河北双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鸽食品”)就生猪养殖方面进行战略合作事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或“本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具体合作事宜,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名称:河北双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高秋菊

3、注册资本:4750 万人民币

4、统一信用代码:91130100MA07M3RT02

5、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6、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23 日

7、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胜利南街307号

8、经营范围:生猪屠宰;生猪养殖销售;种畜禽生产;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生产(以上经营范围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未经加工的初级农产品、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冷冻冷藏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它前置性行政许可项目);发布国内户外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河北双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高秋菊,其与益生股份及益生股份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造成益生股份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河北双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将着力养殖各代次母猪,并将按乙方的需求,向乙方销售三元、阉公及淘汰母猪仔等猪产品,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猪仔销售长期合作协议。

2、以下项目资产转让,由双方另行签署相关转让协议:

2.1双鸽行唐生猪养殖场项目(拟建),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城寨乡上滋洋村。

2.2河北双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赞皇分公司双鸽赞皇养猪场项目(在建),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张楞乡葛沟村。

2.3河北双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灵寿分公司猪场项目,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塔上镇西菅村。

2.4石家庄润鑫养殖有限公司育肥猪场项目,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大陈镇西郎村。

2.5河北双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无极分公司猪场项目,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七汲镇大汉村。

3、资产转让

3.1乙方拟将上述项目资产进行转让。甲方拟以合理的价格受让上述项目资产。

3.2转让方式:甲方以货币资金方式受让项目资产,转让价格根据每个项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转让协议。

(二)其他事宜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并启动资产转让审计评估,全力推进项目资产转让的顺利实施。乙方为甲方后续产能扩张提供土地、资源等全方位支持。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与双鸽食品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生猪养殖方面进行战略合作,有利于公司扩大种猪规模,加快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本协议为表达双方战略合作意向的框架协议,本协议书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框架协议,作为后续项目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就本协议项目资产的转让,其全部事宜最终以甲乙双方正式签署的项目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为准。后续具体合作事宜,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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